利用档案方式及程序
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,凡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、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者,可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。利用未开放的档案,须经本馆同意,必要时还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同意。

利用档案形式:到档案馆直接查阅、电话查询、信函查询。

查档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,830-11301430-1730。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特殊情况需查档的请事先预约,联系方式见盐城工学院档案服务信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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