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工学院档案馆工作职责


一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、法规,贯彻、落实省、市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规范、要求;

二、制订学校档案和校史工作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,负责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;

三、指导和协助各部门、单位做好各类档案和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,及时做好档案的接收、分类、鉴定、保管和利用工作;

四、严守档案机密,确保档案安全;

五、负责全校专、兼职档案和校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开展档案与校史方面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;

六、负责学校档案馆、校史馆工作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建设;

七、做好非正常死亡师生等特殊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和利用工作;

八、《盐城工学院年鉴》的编纂、出版、交流,《盐城工学院办学资源状态数据表》的编制、印刷;

九、校史馆日常管理、对外开放、资料收集、定期更新和信息加工等工作;

十、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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