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多毕业生同学因忙于择业就业或自主就业,对在校形成的个人人事档案不重视,不知道自身人事档案流转何处,甚至有丢失人事档案的现象,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。
人事档案对毕业生同学来说非常重要,可以说是一个人的“身家性命”,日后转正定级、职称申报、养老保险、考研升学、晋升提干、出国出境等均离不开。因此,毕业生同学要增强档案意识,不要成为新的“弃档族”,不可遗弃或者丢失人事档案,应当将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归入,不要给自己造麻烦、找不愉快。
中组部和人事部发布的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通知》规定,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,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,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。
毕业生同学,如果你已经找到工作单位,并且该单位具有档案托管权,档案可交由工作单位保管;如果工作单位没有档案托管权,可以到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。毕业生同学,如果你尚未找到工作,可以生源所在地办理档案托管,也可以向学校提出暂时寄存申请,学校会为学生免费保管档案2年;2年后,其档案由学校转入你的工作单位或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。
毕业生同学,请“保管”好你的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