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档案方式及程序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,凡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、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者,可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。利用未开放的档案,须经本馆同意,必要时还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同意。
利用档案形式:到档案馆直接查阅、电话查询、信函查询。
查档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,8:30-11:30,14:30-17:30。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特殊情况需查档的请事先预约,联系方式见盐城工学院档案服务信息。
地址: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盐城工学院图书楼8楼 邮编:224051盐城工学院档案馆、校史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