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、单位:
为做好2023年度形成文件材料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按照《盐城工学院文件材料部门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、分类表》的要求执行,文件内容可从校档案馆网页“管理规定—规章制度”中下载。
2023年度归档文件材料是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当年工作的历史记录,各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归档范围,并结合工作特点做好收集,确保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。各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除收集和整理普通的纸质文件材料外,对非个人所有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、光盘、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礼品、纪念品、字画、印章等特殊载体,特别是受校外表彰的材料、实物和毕业生合影,要作为收集归档的重点,加大收集力度。各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2023年度形成红头文件电子件按照文号、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按照时间顺序刻录成光盘归档。
二、工作流程
形成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程序:工作布置→归档单位分解任务→归档单位收集、整理→移交档案馆初查→档案信息录入数据库→档案馆复查→打印目录→交接双方办理归档交接手续。
形成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原则: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收集整理,档案馆指导立卷归档,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负责档案目录信息录入数据库,档案馆审核后办理交接。
三、时间安排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文件材料的时间见附件,移交的文件材料经档案馆初查后,进行档案目录信息录入数据库,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及交接。
附件: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时间安排表
校长办公室
2024年3月25日
附件:
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时间安排表
移交时间 | 部门(单位)名称 | 移交时间 | 部门(单位)名称 |
4月7日 | 党办、校办、校友会办 纪委机关、巡察办 | 4月18日 | 基建处、国资处 |
4月8日 | 组织部、党校、统战部、机关党委、社会主义学院 宣传部、新闻中心 | 4月19日 | 实验设备处、信息化办 继教学院、开放大学 |
4月9日 | 学工部、学生处、招就创处 保卫部、人武部、安保处 | 4月22日 | 机械/优集学院、化工学院 经管学院 |
4月10日 | 工会、离退休党工委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关工委办、团委 | 4月23日 | 电气学院、人文学院、设艺学院 |
4月11日 | 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、师培中心、人才办、教务处 | 4月24日 | 材料学院、土木学院、纺服学院 |
4月12日 | 评估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 | 4月25日 | 信息学院、汽车学院、环境学院 |
4月15日 | 科技处、社科处 产业技术研究院 | 4月26日 | 外国语学院、海生学院 数理学院、优培学院 |
4月16日 | 招投标办、研究生部、研究生院 学科办 | 4月29日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、后勤集团 |
4月17日 | 发改办、高教院 国合处、港澳台事务办 国教院 | 4月30日 | 图书馆 学报编辑部 |